人类逐水而居,文明因水而兴。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水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把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把打好碧水保卫战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保卫战之一,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人民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明显增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规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规划》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制定出台《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规划》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通过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推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转变。
制定出台《规划》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规划》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衔接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有关要求,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制定出台《规划》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行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是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集中体现。《规划》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同时坚持环保为民,聚焦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创造更多更好的亲水空间,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明确重要水体保护治理要点。《规划》坚持“河湖统领、三水统筹”,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等三大片区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规划》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将水生态保护和恢复作为工作重点,继续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强长江水生生境保护,严格水域开发利用管理,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上游以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为重点,中游以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下游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修复、黄河河口综合治理为重点;同时,对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
落实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任务。在水资源方面,要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机制,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在水环境方面,要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分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在水生态方面,要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岸上”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等保护,“水里”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开启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新征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规划》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构建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指导地方有针对性地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同时,持续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创新生动鲜活的榜样作用,推动形成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的工作体系,不断把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向深入。
压实责任,合力推动流域保护治理。规划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绝不能“纸上谈兵”,要把落实《规划》作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抓紧抓实抓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一岗双责”,各地作为《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清单管理,扎实推进任务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明确了3641个国控断面(点位)和13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细化了2437项任务措施。各地要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的要求,组织提炼好工程项目,扎实做好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监督。
指导帮扶,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各流域局监督实施《规划》及地市规划要点,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加大督导帮扶力度,深入基层一线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鼓励各地试点先行,在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强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完善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有关方面主体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